近几年来,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在市商务局、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,在市、区、乡公安(综治)部门的指导下,按照 上级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,我校无教职工子女、学生犯罪,无刑事安件和大的治安案件,无火灾、无上访和其他犯罪行为,保证了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、工作、生活秩序,连续被市综治委、商务局、乡(办事处)综治委评为先进单位,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和赞扬.……[查看详情]